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仁寿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
2.项目地址:仁寿县
3.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矿区面积35.1878公顷,涉及7个图斑点,该项目建设规模527亩,场地清理平整、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
4.工程施工工期:合同暂定工期90天。
二、比选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机械租赁,机械租赁(详细内容见比选申请文件投选报价书中表格),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1.比选方式:采取公开比选方式。
2.投选注意事项
2.1投选报价:按投选报价书格式要求填写。
2.2投选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及运费。
3.品质要求
报价方提供合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加盖供方鲜章。报价方保证所提供的机械设备状况良好,保证各种证照及税费缴纳齐全,合法有效,并办理了保险公司为租赁机械设备开办的各种险种,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报价方需配备有一定经验的和有相关资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现场的机械设备,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
4.计量方式
租赁机械租金按每月计算,出场时不足月的按日计算(即按月租金除以三十天为日租金)。报价方保证租用机械每月给采购方正常使用224小时,若报价方机械故障影响采购方施工不足28天,则报价方必须延期补足给采购方相应的天数或者扣除影响的天数结算。
5.投选人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5.3所供机械设备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4投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相关内容。
6.工程量清单见投选报价书。
7.投选注意事项
7.1投选报价:按投选报价书格式要求填写。
7.2投选限价:
总价4654320元。
7.3投选报价为机械设备租赁综合单价,单价包运费、税金。
8.定价机制
竞选人中选后,必须按比选文件或合同的要求执行。
9.支付方式
租赁期间按月支付,租赁期每满1个月后的7日内双方办理中间结算单,双方办理中间结算单后的10天内支付至中间结算单金额的80%,租金实行公对公转账支付;项目完工后,租赁设备按甲方要求撤场,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100%。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及时提供,甲方可顺延支付租金期限,且不承担延迟支付租金的责任。
10.评标办法
10.1结合项目特征、投选人的投选报价实力,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10.2招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没有合格投标人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
10.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6日9:00—2026年2月9日17:00间至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701获取比选文件。
11.比选文件的递交
11.1投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10:00时,地点:四川兴蜀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与资产运营部。
11.2投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文件,所有资料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送达(密封袋封面需附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并加盖鲜章,封条接口处需加盖鲜章),不满足上述装订密封要求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1.3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28-8732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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