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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局纪检监察组到兴蜀公司开展调研工作

发布人:周紫宁         发布时间:2020-11-27 09:04         来源:纪检监察法务部(审计部) 徐昆昆         浏览次数:965次

       2020年10月11日下午,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涂孝忠和四级调研员程继一行到兴蜀公司对公司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工作中,涂组长与公司主要领导和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单独谈话,程继同志查阅了公司纪委履职监督责任情况资料。在座谈会上,纪委书记何隆贵代表公司党委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汇报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情况。程继同志根据资料查阅情况,表示公司纪委履职监督责任比较到位,开展了一些有特色的监督检查工作;兴蜀公司截止目前,无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和信访案件,表明兴蜀公司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同时也对公司纪委的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希望公司纪委对在建项目系统性的开展专项督查,使监督工作更加深入细致,提升公司的规范管理。

 

           在座谈会上涂组长谈到,根据初步的调研了解,兴蜀公司一步一个脚印发展到今天,非常不容易,让人尊敬;公司领导班子有定力,对单位的定位较准;公司党委、纪委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做了大量工作,有规避风险意识,确实是为解决问题而努力,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希望公司党委深入分析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关注监督和执纪工作新变化,认真对待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对公司党委、纪委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党委要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真正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纪委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重要业务和领域主动开展督查工作。三是坚决纠正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教育警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