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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专栏 | 第六期:赌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人:周紫宁         发布时间:2022-12-02 15:19         来源:整理:鲁文艳         浏览次数:697次

       赌球,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球员以及相关的事实进行赌博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以球赛的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因此它的构成要件已经符合了赌博的要求,所以可以认定赌球是一种新型的赌博方式。世界杯期间往往是赌球诈骗的高发期。目前,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部分球迷光看球不过瘾,还要在一些非法网站上“投注”“买球”“赌球”。

       本期,我们选取了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部分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慎思慎行。

 

案例一

       陈科,本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的一名四级警长。今年2月,这名“80后”干部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陈科的蜕变始于2014年巴西世界杯。与朋友一起看球的他,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在博彩网站注册了账号,从五十、一百元开始,不断加大投注力度,输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不仅输光积蓄、赔上房子,还欠下高额赌债。

       为了还债,陈科在工作中开始主动接触涉嫌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以帮助其免于吊销驾驶证等名义收取“好处费”。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陈科在七大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20余名交通违法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共计60余万元。

 

案例二

      1994年出生的李高峰从小爱好足球,大学期间还加入了校足球队。在观看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时,已是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公司工作人员的他开始接触赌球,逐渐把兴趣变成了恶习。随着赌债越积越高,李高峰开始在微信群、QQ群里为博彩网站发布信息招揽赌客,从中赚取“人头费”。期间,李高峰还利用担任征地报账员和资料员的职务便利,通过冒名顶替等方式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用于还债。今年3月,李高峰因犯贪污罪、开设赌场罪,获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警钟长鸣

 

        因赌球迷失信仰、坠入深渊的党员干部并不鲜见。年轻人辨别是非能力不足,再加上自认为足球专业知识丰富、盲目乐观自信,尤其对网络赌球的危害认识不够,往往以“玩儿”的心态开启“赌”的大门。在我国,赌球是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我们要在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基础上,加大反赌反诈宣传力度,净化网络环境、足球环境。